您好,舒城职业学校欢迎您!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舒城职业学校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2】    【发布人:韦伟】     【文章来源:舒城职业学校】

一、项目编号:LAZC20240702

二、项目名称:舒城职业学校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育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园三期3栋GF区4层F636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壹仟元整28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舒城职业学校舞台布景与数字媒体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4215.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8100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舒城职业学校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陈三堰路  

联系方式:   18756405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壮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万佛路与桃溪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15955642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595564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