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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职业学校云机房及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15】    【发布人:鲁昌彬】     【文章来源:舒城职业学校】

一、项目编号:KNZB2022-11-10

二、项目名称:舒城职业学校云机房及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春路和五教路交叉口联东U谷六安智造产业园26#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伍拾壹万元整(35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家红 李武松 程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  4261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坤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职业学校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陈三堰路

联系方式:韦先生  18756405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坤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开发区龙潭南路行友机械2#楼3层

联系方式:贾工  15856447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    话:158564476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