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2008〕14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2008—2009学年度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备好课”
专题学习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现将《安徽省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备好课”专题学习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教育部,省人事厅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打印:丁士武 校对:丁士武 共印50份
安徽省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教师
全员培训“备好课”专题学习指导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8〕2号)要求,为切实提高“备好课”专题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省第三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时间
启动时间:2008年5月
实施时间:2008年6月—2009年6月
考核时间:2009年6月
二、学习阶段
(一)第一阶段:布置准备(2008年5月—2008年6月)
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安徽省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重点抓好培训者培训工作,省培训骨干培训者,市组织实施培训者全员培训,县开展校本培训者培训。
(二)第二阶段:单元学习1(2008年7月—2008年11月)
1.学习目标
(1)更新师德观念,调整师德行为;
(2)熟悉教材知识体系,更新学科知识;
(3)联系备课实际需要,提高教学设计理论素养。
2.学习内容
专题一:备课与师德行为
专题二:新教材与学科知识更新
专题三:教学设计与学习论
3.学习形式
(1)集中辅导与问题指导(2008年7月—2008年8月)
实施要点:
●问题收集。以教师学习问题单的形式,收集教师在备课中有关师德修养、教材知识掌握、教学设计理论知识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学校(中心校)汇总,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用作校本研讨;一份提交县教师培训机构。县教师培训机构要统计公布各校上交情况,并建立教师培训需求问题库。
●专题备课。县教师培训机构组织专人梳理问题,针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分工和集体备课。聘请教研专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和高校专家根据问题需求单,按需备课,突出问题解决。备课辅导计划,要认真吸纳相关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意见。专题备课情况及辅导计划,须提交市师训部门备案。
●集中辅导。从实际出发,倡导送教上门,也可集中到县。实行任务驱动,指导校本,对集中辅导后校本学习计划、内容形式及考核等作出指导性要求和安排。高中教师远程学习由省远程教育中心依托各市师训部门组织县教师培训机构实施,不具备远程学习条件的由市师训部门协调安排。要统筹好远程学习与校本培训的学习内容。在县教师培训机构的统一管理下,由学校负责高中教师的校本学习。
(2)校本学习与问题研讨(2008年9月—2008年11月)
实施要求:
●岗位自学。根据集中培训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安排好三个专题学习内容的自学进度。自学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要求。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解决问题。考查重点是自学情况、备课中的整改情况以及提交真实问题的情况。
●问题研讨。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对教师在自学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分学科分层次进行研讨。充分发挥校本指导团队的作用,促进经验共享,实施行动研究,提出解决校本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专业引领。对在校本研讨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学习论及教材知识重难点等,采取外请专家和送教上门的形式指导解决。
●单元考查。对三个专题的集中理论学习和校本实践研修的效果,在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下,由学校(中心校)进行必要的考查。
(三)第三阶段:单元学习2(2008年12月—2009年6月)
1.学习目标
(1)掌握教学设计技能,提高教学设计能力;
(2)初步具备教学设计反思与研究能力。
2.学习内容
专题四:备课实务与新技能
专题五:备课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六:教案反思与研究
3.学习形式
(1)校本训练与问题研讨(2008年12月—2009年4月)
实施要求:
●岗位自学(同前)
●校本训练:以备课实务与新技能和教案反思与研究专题学习资源为主要内容,以校为单位,采取微格训练的形式,重点开展备课技能和教案反思方法的全员训练活动。
●问题研讨:针对岗位自学和校本训练中的问题,学习备课问题诊断与解决专题资源,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技能竞赛: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以赛代考,人人达标,全员提高。
(2)集中问题指导(2009年5月—2009年6月)
实施要求:
●问题收集(同前)
●专题备课(同前)
●集中指导(同前)
三、学习考核
考核时间:2009年6月。
注重能力考核,实行统一考核与校本考查相结合,过程性考查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统一考核内容为独立完成一篇教学设计及相关知识,由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校本考查以学习过程为主,由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属学校)组织实施。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抽查和抽考,其结果予以通报。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度不能参加职称评定,考核不得为优。
四、主要措施
1.提供学习资源服务,加强文本、网络、音像等各类资源建设。文本资源选用需经专家评审推荐,少而精,便于校本学习。围绕专题学习需要,引进和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远程网络资源、及音像资源。
2.加强培训者能力建设,提高培训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省组织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和乡镇中心校校本培训骨干指导者省级培训;市组织培训者全员培训,抓好集体备课;县实施校本指导者全员培训;建立一支善培训、精指导的县级培训者和乡镇校本培训指导团队。充分发挥教研专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和高校专家的专业引领作用。启动培训者资格认定工作,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师资库。
3.加强质量监控,保证培训质量。实行培训备案制度,各中心校校本培训年度计划和方案应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区、市)集中培训方案应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将对备案情况进行抽检。实行集中培训效果测评公示制度。省适时启动专题培训质量专项督查,内容包括校本学习、集中培训、培训者培训、考查考核、组织管理和学习服务等。督查结果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