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科职责分工安排
教科研科主任岗位职责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我校教科研工作。
2.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总结本科室工作。
负责安排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主持校内各级教科研工作会议。
制订教科研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负责全校教科研、教改经验成果的交流推广。
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检查和年度教学测评工作。
安排、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工作。
完成校长、副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科研副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教科研论文写作指导、评选上报、论文结集与出版。
领导校本教材的开发与应用。
管理与指导名师工作室(坊)工作。
负责骨干教师的评选与管理工作。
负责教科研项目与课题的申报、组织与管理。
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青合社、学前教育研究会活动,组织实施青蓝工程。
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教改及教学竞赛活动。
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业务进修工作。
负责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评定、奖励兑现工作。
教科研职员岗位职责
负责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统计工作。
负责科室相关资料及数据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积累教改资料,及时提供教改信息。
科室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报道等工作。
协助做好教育教学科研论文集的编辑工作。
完成可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师考核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的好坏决定一个学校的生命力,而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全体教师要热爱教育,热爱教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的热情,扎实细致地开展教学工作;要发扬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奉献精神,严格按教学的五个环节组织好每一堂课,开展好教学工作;要举止文明,为人师表,努力赢得学生的尊敬。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激励与督促教师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的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对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
分类考核,实行量化积分评价。
四、考核细则
Ⅰ、常规部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工作量、教学工作及教研工作三大块内容进行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作量(10分)
任课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能力,承担足够的工作量。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规定如下:
教学能力要求:基础文化课教师要求能胜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教师要求能胜任四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专职教师标准工作量:学期平均周课时为10节。
工作量计分方法:
1、能承担标准工作量,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任务的得10分;不足标准工作量要求的每少1课时扣0、5分;不接受工作任务的为0分。
2、兴趣小组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根据学生成绩、人数、指导时间等综合计算工作量分。人数30人以下,每学期辅导次数不少于8次,工作量加0、5分;人数等于或多于30人,每学期辅导次数不少于8次,工作量加1分。兴趣小组的组建和活动开展须经教务科批准。
3、任课不止一门课程,每增加一个课程,工作量加0、5分。
考核办法:查分课表、课程表、兴趣活动记录表。
(二)教学工作(65分)
1、履行师德规范(15分)
教师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把教书育人作为头等大事,自始至终抓紧抓好,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师应遵纪守法,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有团队精神,善于协作,并乐于接受他人的批评;教师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始终以学校整体利益为重,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和行为;教师应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教师必须坚持正常上班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杜绝旷课、空课、擅离课堂、迟到、早退、擅自调课等现象的发生。若有违反,按以下规定扣分:
(1)未完成本职工作,有旷课(考)、无故空课现象,每出现1节扣5分。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损害教师形象、弄虚作假、擅自调课(考)、授课中擅离课堂等现象,每出现1次扣3分。
(3)对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认真完成,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每出现1次扣2分。
(4)未经教务科批准私自调课(考),视作旷课,每出现1节扣5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常规记录、考勤、每天值日记录,学生反馈,教师互评。
2、授课计划的制订(3分)
教师应认真钻研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掌握教材知识结构及知识点,充分了解学生,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制订好授课计划;教师应对教材内容本着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的原则进行取舍,删减教材中难、烦、旧、怪、偏的知识内容,努力增添对学生今后发展有利、提高创新能力的知识;教师应创造条件努力开设实验课、操作课等,以增强学生动手能力。该项具体考核为:
(1)授课计划制订符合要求、并能及时上交的,得3分。
(2)若计划上交不及时,得1分。
(3)期末补交计划或无授课计划的不得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计划。
3、授课计划的实施(4分)
教师应按计划同步授课,并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1)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内容、时间相符的(允许+4节内),得4分。
(2)教学进度落实超出范围不多,且能及时纠正的,得2-3分。
(3)教学内容不符的,不得分。
考核办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访谈学生。
4、备课(10分)
每一课程均需有单独的备课笔记,教案每学期必须更新;教师应按课时备课,教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重点与难点,有较强的实用性,备课中应注意教学设计的完整性(教龄在10年以下的要备详案);专业课教师须写实验教案(技能教学教案),确保实验次数;教师应超前一周备课,同时做好课后再分析。具体考核为:
(1)依据大纲和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教案完整,教案能反映学生实际和确定适当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具运用、实验实习等优化,得10分。
(2)依据大纲和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教案完整,教案能较好地反映学生实际,教学目标、教法选择较适当,得8分。
(3)理解大纲、课程标准、教材不够深透,教案能基本反映学生实际和教学要求,教学过程、教法选择不优化,得6分。
(4)未理解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教案内容不完整,不能反映学生实际和教学要求,得2—4分。
(5)无备课,无教案,不得分。
考核办法:查备课笔记,听课。
5、课堂教学(10分)
(1)教学实施(5分)
教师应对每一堂课严密组织,准备周全,态度严谨,讲授正确科学,教学重点突出,课堂容量适度,板书设计整洁合理,师生双边教学活动组织恰当,教学环节合理,教学效果好;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多样化,注重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注重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与动手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教师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具体考核为:
a、课堂教学符合要求,教学效果好,得4-5分。
b、课堂教学基本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较好的,得3分。
c、课堂教学实际与要求之间有差距,教学效果一般的,得2分。
d、课堂教学实际与要求之间差距较大,教学效果较差的,得1分。
e、教学无组织,内容安排不当,教学容量小,重点不突出,教学目的难以实现,教学效果差的,得0分。
考核办法:听课,学生座谈,公开教学。
(2)课堂纪律控制(5分)
良好的课堂纪律是顺利进行课堂教学活动的保证,教师必须将它作为组织教学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课堂纪律规定,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有效的课堂纪律管理,对教学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予以有效制止,使课堂安静有序,师生交流和谐,气氛轻松愉快。
a、能有效地控制课堂纪律,课堂气氛好,得5分。
b、能基本控制课堂纪律,课堂气氛较好,得4分。
c、对课堂纪律有管理,课堂气氛一般,得2-3分。
d、课堂纪律管理薄弱,教学效果较差,得1分。
e、课堂纪律混乱,不得分。
考核办法:听课,查值日人员的检查记录,教师互评。
6、作业(10分)
教师必须使学生明确作业的目的性,提高作业自觉性;应及时布置作业,按照巩固新知识、灵活运用基础知识的要求,精选作业题,作业量适度(按每课时布置作业量使学生需15分钟以上时间完成计);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认真、准确,全批全改,及时讲评,及时下发,详细记录;能有效制止学生抄袭作业的现象,能有效地对不交作业的现象进行管理;此外,还应按时组织平时测验,做到全批全改,详细记录,及时讲评;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琴法等课程必须布置适量的练习。具体考核得分为:
(1)实际执行中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得9--10分。
(2)实际执行中基本符合上述要求,但纠正学生抄袭作业、不交作业的现象效果不明显的,得7--8分。
(3)实际执行中与上述要求有差距,如偶尔进行作业讲评,记录不全的,得5--6分。
(4)作业布置不及时,份量不当,批改不认真,无讲评、无记录的,得0分。
考核办法:查学生作业,学生座谈。
7、考试考证(10分)
(1)出题评卷(5分)
a、教师应仔细钻研考试大纲,精心编写试题,出卷符合规范得1--3分。
b、教师须认真做好期中、期末试卷分析,科学、合理得1--2分。
C、上述两项若不符要求者,不予计分。
(2)考试、考证合格率(5分)
任教课程平均合格率≥80%,得5分。
考试、考查合格率低于以上标准每5个百分点,扣1分。
考核办法:查试卷、记分册、成绩统计与分析。
8、期末总结(3分)
(1)及时上交教学总结、教研活动总结,态度认真,内容充实,反思深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得1--3分。
(2)上交不及时,敷衍塞责,形式主义,得0、5分。
(3)教学总结和教研活动总结缺任意一项,不予计分。
(三)教研工作(25分)
1、听课(5分)
教师应按规定积极参加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务科负责人和学科组主任每学期需听10节以上,普通教师每学期需听8节以上。听课记录表上应有授课教师、学科组主任签名。
(1)听课总节数和听课记录符合要求,得5分。
(2)听课节数5--7节,得4分。
(3)听课节数3--4节且得1-2分。
(4)听课节数少于3节不得分。
(5)记录不认真、没有评价或评价不具体,在前四条基础上酌情减分。
考核办法:查听课记录。
2、教研活动(5分)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常规教研活动按教务科、学科组每学期组织的次数为准,一般情况下,校内教研活动总数一学期不少于8次。
教研活动全部参加且记录符合要求,得5分。
教研活动参加少1--2次且记录符合要求,得3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考核办法:查教研活动记录。
3、竞赛获奖(8分)
教师应积极参加其它教研活动,如校内外竞赛、讲课、撰写论文、指导学生参赛等,参加市教育局以上举办的各类竞赛或论文评选,按比赛(论文)获奖级别得分:
省 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得分 | 5分 | 4.5分 | 4分 |
市 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得分 | 4分 | 3.5分 | 3分 |
县 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得 分 | 3分 | 2.5分 | 2分 |
校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得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同一次活动获得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加计算。不同的活动,可以累加计算。(该项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8分)
4、教学改革(4分)
勇于探索,大胆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有理论基础、操作流程、总结反思,有较大的影响和较明显的效果,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由教务科、教科研科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酌情计1—5分。
5、论文写作(3分)
认真反思课堂教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理念、模式、策略、方法。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或教育叙事。
(1)能提交至少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文章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有很强的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得3分。
(2)能提交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文章理论与实践结合较紧密,有较强的针对性,有自己的见解或心得,得3分。
(3)能提交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教育叙事)。内容与教学实践相关,结构完整,观点明确,写作态度端正,得1分。
(4)不提交论文(或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或者敷衍塞责,抄袭他人,写作态度不端正,得0分。
Ⅱ、奖励性部分
(一)师德表现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无偿献血、慈善捐款、农村支教等,每项加1分。
参加其他好人好事活动影响较大且取得一定荣誉的,每项加1分。
该类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工作常规
考核期内能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满工作量,无病事假(公假除外),出满勤加5分。
(三)教育教学
1、认真进行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好。辅导学生参加技能考试或竞赛成绩显著加1—3分。
2、经学科组推荐,踊跃开设公开课并获较好评价者加2分,一同参与研究,帮助他人获得公开课成功者,经开课教师、学科组主任和教务科主任认定后加1分。
3、积极参加各科评优课并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相应加0、5—1、5分。
4、在校级以上范围开设讲座,反映良好者按等级加1—2分。
该类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
(四)教改科研
1、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500字以上)在市级刊物发表每篇加1分;在省级刊物发表,每篇加2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篇加3分;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每篇加4分。
2、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通过专家鉴定允许开题的,每课题加1—5分。其中,课题核心组成员(排名前5名),加1分;市级课题主持人或省级课题子课题主持人,加2分;省级课题主持人或国家级课题子课题主持人,加3分;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加5分。各类课题结题者分别另加1—5分。
3、长期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取得系列研究成果并有专著出版的,每本加2—5分。其中参与编写3万字以上者加2分,副主编加3分,主编加4分,专著独立作者加5分。
4、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论文评选、论文发表、教学改革、校本教材编写、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成绩,酌情加1—3分。
该类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
(五)表彰
1、考核期内,获校级综合表彰加2分,县级综合表彰加3分,市级综合表彰加4分,省级综合表彰加6分,国家级综合表彰加10分。
2、考核期内,获校级单项表彰加1分,县级单项表彰加2分,市级单项表彰加3分,省级单项表彰加4分,国家级单项表彰加5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每学期教学考核结果将与校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晋升、各类荣誉评选挂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总评分位列全校前30名定为优秀,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期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
1、无备课笔记,或使用旧备课笔记。
2、无听课记录,或听课记录造假。
3、无作业批阅。
4、旷课达三节或三节以上。
5、迟到、跑堂、早退累计达五次或五次以上。
有旷课、迟到、早退、跑堂等现象的考评不得定为优秀。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连续两学年考核不合格,降低一个职称资格等级聘任;连续三学年考核不合格,将取消上课资格一学年,一学年后降低一个职称资格等级聘任;我校自主聘用的专职或兼职教师考核不合格,下一学期将不予聘用。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考核由教务科组织,办公室、教科研科参与,每学期一次,学校将成立教学考核委员会,考核前临时组建。依据全学期采集的数据,按考核程序进行,确定每一学期的教师等级。
1、考核数据来源:每学期教学常规检查,校值班人员的记录与通报,学科组、教务科、教科研科各项文档纪录(含:出勤、调课单、授课计划表、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教学巡查记录、试卷分析等),学科组、教务科、教科研科集体评议等。春学期无授课任务的教师,学生测评分按上一学期计算。
2、考核程序:学生评教→学科组测评→领导组测评,考核委员会按比例综合三项成绩,得出最后测评成绩和排名。
3、三部分测评占综合成绩权重:学生评教30%、学科组测评60%、领导组测评10%。
4、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科。
七、附则
本规定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科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本教研活动制度:
一、学期初,教科研科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科研计划,学科组要制订本室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
二、教研活动以学科组为单位,每月教研活动不少于两次。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教材,学习专业理论,讨论教学难题,研究科研课题,交流教学经验,举办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三、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一方面以老带新,发挥老教师的优势和特长,帮助新老师尽快熟悉业务、胜任工作;另一方面,成立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合作社,促进青年教师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四、大力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特色课教学活动,大力开展教学技能大赛,把教学竞赛作为一项常规的教研活动。
五、认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具体要求见《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六、学科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科、教科研科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改进工作。
七、学期末,学科组和教科研科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或教研活动的心得体会,存入学校业务档案。各学科组要协助教科研科整理编辑论文集,好的论文交流或推荐到报刊、出版社发表。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学科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二、听课要求
1、学校或学科组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特色课等活动,同学科教师原则上必须全部参加听课评课,其他学科组教师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2、学校成立听课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学和教研工作的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科研科主任等组成,实行推门听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听课小组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3、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接打手机)。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4、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由授课教师签字、学科组组长签字方视为有效。
5、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学科组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6、教务科期末收取教师的听课记录,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作为年度业务考核的材料之一。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锐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由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学科组组长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四、其它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培养学科教学骨干,提升教师素质,壮大教师队伍。
二﹑实施计划
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教龄在三年以内的新教师。
2、对新教师培养分阶段、定目标进行。
第一步,学上课。新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一年,要适应学科教学各项工作,掌握学校工作的一般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努力。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能初步应用适当的教育技术服务教学。
第二步,会上课。在教学第二年要对照落实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教学基本功。得到学生的信任,力争考评“合格”。在教学过程中,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及理论服务和指导教学。
第三步,上好课。在教学第三年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进行教改教研实践。
第四步,成骨干。五年左右教育教学基本功熟练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育理念与时俱进。善于学习研究,有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针对教学实践,开展课研活动和教育创新,成为教育改革和研究的探索者、实践者,成为本学科教育教学和科研骨干。
三﹑实施办法
(一)组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帮带关系。
在学科教学中,由学科组商讨确定同学科的一个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与一个新任教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帮带关系。进行教法指导,全程指导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
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
2、教案书写;
3、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
4、学情分析及教学辅导;
5、学业评价指导;
6、教科研活动及论文写作指导。
指导教师每月至少跟踪听课一节,认真记录,做好说课、评课等指导工作。指导教师还要指导培养对象撰写教学反思、经验总结、个案研究等,使青年教师有成功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对象每月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2节,作好听课记录,课后与指导教师交流讨论,借鉴吸收。
(二)成立“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合作社”
以青年教师自我学习为基础,以互助合作为手段,以阅读、反思、研究、交流、实验、考察为形式,大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勇于改革、团结奋进的教师队伍,并以教师的专业成长来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主要举办以下活动:
1、研读教学理论,撰写读书笔记。
2、撰写教后记、教学反思、特色教案、教育叙事、教育教学论文。
3、围绕公开课举办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系列活动。
4、编辑会刊,总结成果,奖励先进,扩大影响。
5、外出学习、考察、研讨、观摩。
6、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教育教学类比赛。
7、课题研究。以继续教育年度主题为重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实验。
四、奖励措施
1、根据《教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对在青年教师培养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指导老师和进步巨大的青年教师给与物质奖励。
2、以三年为期限,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在校内外荣誉评选、职称评定方面优先考虑。
五、其他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校本研修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具体的研修项目中,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研修的过程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教师参训的出勤、记录、考核、总结等进行管理,以促进学习和研修的良性互动,保证研修的效果。
3、建立校本研修档案。校本研修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研修计划和实施方案、研修教材(录像、软件等)、研修记录、考核成绩、具体成果、研修总结等相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学校集体研修、学科研修情况记录、个人反思、理论学习笔记、教育叙事、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建立健全校本研修考核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考核小组将对教师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个人档案完善。教师随时整理、完善自己的个人档案,学校每学期检查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完善情况。
(2)自我完善提高。教师每月整理一份教育叙事或教学反思材料,每月至少听课2节,学校定期检查听课笔记。
(3)学习培训考勤。教师参加各级教研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种研修活动,不迟到,不缺勤。
(4)外出学习汇报。外出教师学习完后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做好外出学习汇报,交学习心得或学习材料,有必要的将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对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的教师,学校按每次会议的具体要求以及“超支不补、违章则罚”的原则,报销参加研修活动必需的费用。外出学习的教师回校当天及时上报。
(5)骨干教师引领。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课堂观摩教学,每年至少在校内辅导一位年轻教师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
(6)基本技能培训。学校每学期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基本技能训练,40 岁以下的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项训练,学校将对教师参训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奖励与惩罚
1、完成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任务合格以上者,在证书上给予登记认可并记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档案。参加校本培训不认真、没有完成相关任务的不予认定学分。
2、学校设立校本研修奖励基金,对各项研修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参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对象与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师(含聘任教师、兼职教师)。
二、条件与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应取得相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资格。
3、截止当年12月31日,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有关满工作量规定见《舒城师范学校教师考核办法》)。
(二)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所选用的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校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被评为县级“教学能手”及其以上“教坛新星”、“教坛之星”。
3、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县级一等奖(或省、市级三等奖)1次以上。
4、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业务培训或新课程培训中,担任过主讲教师,效果显著。
5、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评选评比活动中,担任过评委。
6、在推进中职教学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其创新成果被推广,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7、近五年来,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8、近五年来,所教学生参加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1人次以上。
9、近五年来,所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汇演、会展或体育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2人次以上。(集体奖只算一次)
10、近五年来,在本校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11、近五年来,在校年度综合测评中一直位居全校参评教师前三分之一名次,或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以上者。
12、近五年来,本人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5次以上。
(三)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推荐为校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有CN或ISSN刊号,或《安徽教育》、《安徽教育科研》、《行知研究》)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近五年来,学术论文(含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案例等)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县级奖3篇以上(其中二等奖1篇以上),获市级奖2篇以上,获省级奖1篇以上。
3、近五年来,主持(课题组长或核心成员)县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主持县级课题研究、参加市级课题研究,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五年来,参与编写(不少于10000字)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含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教辅用书或地方课程教材)。
5、近五年来,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实验,撰写的宣传文章、调研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专业会议上交流2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执教示范课1次以上。
6、近五年来,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送教活动中,累计送教3次以上。
(四)培养青年教师方面
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突出,并能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近五年来,培养的青年教师成为本校骨干教师,或在校级教学业务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县级教学业务比赛中获奖,或在教科研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三、评选程序与方法
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向中青年教师倾斜。校级骨干教师实行评选制。推荐评选的程序为:
(一)单位公布有关文件,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按条件集体审核,确定人选,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学校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照条件,将符合条件并表现优秀者推荐上报,填写《舒城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审表》,连同个人相关材料报给教科研科主任(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四、管理办法
(一)校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二)建立校级骨干教师的档案制度和目标考核、登记制度。
(三)对师德师风不良、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或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停止或取消相应资格和待遇。
(四)骨干教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综合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校级、县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在全校做一场以上研究性报告。
2、高质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上两节以上公开课。
3、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任期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或在市级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1篇以上。
4、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定期听、评相应学科教师的课堂教学。任期内,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
5、积极参加送教下乡和公益活动。
(五)骨干教师任期内享受下列待遇:
1、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2、建立骨干教师教科研专项经费,每人每年500元,从学校教科研经费和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3、校级骨干教师具有优先申报政府津贴、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的资格。
4、在职称评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优先安排参加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培训、考察。
(注:以上表述中,“县级以上”包含“县级”,“1人次以上”包含“1人次”,以此类推)
教育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发展,落实“科研兴校”的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由学校安排,我校教职员工立足于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发明创造,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或辅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等,取得教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成绩,均在奖励之列。
二、成果认定
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由教科研科负责对教(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进行认定。教职工在申请奖励时,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供成果原件或能证明成果信度和层次的详实材料。
三、奖励细则
(一)教师编写教材、撰写著作(应为师范教育、教师进修、职业教育内容),公开出版,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同,学校给予奖励:参编需要编者推销书的不予奖励。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并在学校使用的校本教材,根据教材质量和使用范围,一次性奖励。
(二)教师为推动教育发展,进行发明创造,得到教育部门认同,形成成果,由校学术委员会鉴定,学校予以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校学术委员会据其对教育的意义以及层次、品位等确定。
(三)学校重视校本课题研究,重视校级基础性的课题研究。教师主持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省、市、县级及校本课题研究,学校根据立项、结题认定,给予资金支持和奖励。课题成功立项,省、市、县级分别给予课题组奖励;课题成功结题,省、市、县级分别给予课题组奖励。校级课题研究获得明显的有价值的成果,一次性给予课题组奖励。
(四)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职教经验,在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具有一定质量,学校予以奖励。
(五)教师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及教师基本功大赛,成绩优秀,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成绩突出,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1、教职员工代表学校,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职业技能比赛及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教学基本功竞赛,取得名次,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2、经学校安排,教师辅导本校在校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奖,学校给予辅导老师一次性奖励
3、教师辅导本校在校学生在公开发行的CN期刊上发表各类作品,学校给予辅导老师一次性奖励。同一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转载,只计一次。
(六)教学成果奖:在职教职工有宣传、辅导在校学生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对口高考、分类考试、考岗考编考证的义务,学校根据当年升学人数给予当年度班主任及相关教职工一次性奖励。
奖金分配方案
①班级达标奖、升学奖总额的10%奖励给班主任;剩余80%按比例奖励给本班授课教师。10%部分奖励给相关教职工。
②技能测试项目原则上由各专业课教师负责,奖金分配给负责该测试项目的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在测试总分内,抽取的测试项目按各项目测试分值比例计算。
③单科达标奖奖金分配给本学科授课教师,本科达线学生单科成绩或测试项目未达标从该学科教师个人高考总奖金中扣除。
高考奖励范围为本校在籍在校生,不包括借读生。奖金原则上奖励本届高三年级授课教师,非高考学科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学校参照本年度高考奖金按一定比例另行奖励。
四、有关说明
(一)未经学校同意,自费出版著作,属于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奖励。
(二)在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文章,学校不予认可。
(三)通过买版面等形式,发表在公开报刊上的论文,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属实的,学校不予奖励。
(四)在非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评奖中获得的奖励,学校不予认可。
(五)获奖的辅导教师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证书、报刊署名等。
(六)对于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学校只按第一位老师发奖,由共同参与的几位老师决定再分配办法。。
(七)奖励倾向本专业教(科)研成果和业绩。辅导老师参与辅导的活动,必须与教师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相一致,否则不予成果认定。
(八)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界定:①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等字样的刊物。②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以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认定为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由以上单位主管但非主办的期刊,不属于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
(九)教师教研成果由教科研科备案存档。
五、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科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科组在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师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使教研成为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成长与发展的阵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科组长职责
1、学科组长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本组教师服务的思想和协助教师提高业务能力的意识,要有超前的工作思维,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
2、学科组长每学期初必须根据教务科、教科研科安排和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教学、教研、教改活动。
3、积极有效地组织教师开展各种活动,包括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理论学习、经验交流、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活动、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学生质素教育以及有关学科竞赛等。参与教育教学资料的检查、评比与教师考核活动。
4、指导和组织教师开展业务进修,采用以老带新、结对帮学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成为学科骨干教师。立足学校实际,发挥骨干教师力量,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
5、每学期对本学科组教科研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
二、学科组活动
1、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每次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要有教师作中心发言,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气氛、有所得。每次活动必须填写研讨记录表
2、开展公开课教学。为增进课堂教学的交流,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举行一节组内公开示范课,每个学科组举行一节校内公开示范课。
3、开展听评课活动。组织组内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学期八节的听课任务,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评课工作。
4、积极开展论文撰写和课题申报工作。各教研组要重视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完成论文获奖与发表任务,要求中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发表一篇教学论文。积极申报市级以上课题,常态开展研究。
5、学科组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各学科组应通过培训、交流、比赛等形式提高本组教师应用现代化教学媒介的水平。
三、学科组工作考核
学校成立学科组工作考评委员会,对各学科组及学科组长的工作考核评定,对活动开展丰富、教研成果显著的学科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学科组长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分配办法由各学科组内部制定。
四、其他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名师工作室(坊)管理办法
为推进我校名师工程建设,发挥我校名师工作室(坊)的引领带动作用,使名师工作室(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建设
各名师工作室(坊)由一位领衔名师、若干核心成员和若干研修员组成,以名师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
二、目标确立
各工作室(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确立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将目标适当细化到学年,围绕目标开展工作。
三、制度建立
各工作室(坊)要建立本工作室(坊)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研讨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确保工作室(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实施
1、方案、计划、总结
名师工作室(坊)有工作方案,每学年有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任期结束有任期工作总结。
领衔名师和核心成员要有个人发展规划,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突出自我学习提升、教学和教研方面的示范引领、青年教师培养等反面的内容。
研修员有个人三年发展方案,每学年有研修工作计划,每年提交研修总结。
2、听课、指导、交流
工作室(坊)每月至少集中研讨一次,有研讨记录;工作室(坊)主持人与成员之间实行双向听课评课活动,每月听评课不少于2节,有听课记录、评课会议记录;名师及骨干应加强对研讨员的指导;工作室(坊)至少结对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活动展示
工作室(坊)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工作室(坊)主持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教学展示,一次专题讲座;研修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开教学展示。
4、教研科研
工作室(坊)成员要认真学习,善于总结,积极展示研究成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各工作室(坊)每年至少发表或送评3篇论文;各工作室(坊)要积极申报各级课题研究;各工作室(坊)要发挥领头作用,带领本学科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
5、网页建设
学校网站将开设名师工作室(坊)专栏,各工作室(坊)每月至少上稿一篇,同时积极开展在线教研活动。
五、考核考评
学校教研科采取过程性考评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工作室(坊)活动开展情况、成果取得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考核办法见《舒城职业学校·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坊)工作考核细则》。
对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经考核为优秀的名师工作室(坊)进一步给予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与绩效分配上给每位成员记相应积分。对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工作室(坊)学校将限期整改。
名师工作室(坊)取得论文、课题、专著、参赛获奖等成果,按照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为名师工作室(坊)安排专项活动经费,保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名师工作室(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预算,合理开支,完善手续,规范管理。具体保障及管理措施见《舒城职业学校·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坊)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七、其它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名师工作室(坊)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为规范名师工作室(坊)经费的管理、使用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名师工作室(坊)教科研活动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科学规范、力求节约、专款专用、权责一致
二、经费来源:学校按年度预算设立专门资金,纳入学校统一财务核算。
三、管理程序: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负责经费的具体安排使用。主持人于每年12月份之前向校党政联席会提交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具体安排情况。按照年度支出预算,确定支出方向,审批财务单据。经费支出与报销手续依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经费支出范围:名师工作室(坊)经费主要用于各名师工作室(坊)开展教学科研、学习培训及其相关辅助活动,具体包括课题研究费、学习培训费、资料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交通费、网站建设运行及维护费(含网络更新专项工作补贴)、外聘授课人员课酬、送教送培人员课酬、非工作日加班费、工作室成果奖励等。
五、经费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处理。
六、经费使用要量入为出,不得超支,年度经费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七、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工作室(坊)资格的,剩余经费将纳入学校统一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