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图书室实行全开架,不得携带书包和其他书籍进入;读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借还书籍,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代借,如有遗失及时挂失。
二、师生读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图书借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10-11:20和下午14:20-17:30,节假日期间不开放。临时闭馆另行通知。
三、教师每人每次可借1-5册,借期不超过60天;学生每人每次可借1-3册,借期不超过30天。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如果借书逾期,经图书馆多次催还拒不还书,按图书丢失规定罚款,停止借阅图书并上报学校备案处理。
四、爱护图书,借阅时发现有破损、缺页及其他情况,及时向管理员说明。不得在书内写、画、刻、折等,凡造成图书污损必须赔偿。图书若丢失应及时挂失并按规定赔偿。赔偿原则均参照《舒城职业学校图书馆关于毁坏、丢失图书的处理办法》执行。
五、学生休学、转学、退学、毕业,教职工调离、辞职、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