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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职业学校·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物品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7-01 作者:

为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使学校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采购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质优、实用、价廉的原则;

2、认真负责、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原则;

3、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4、申报、审核、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工作程序

1、常规物品的采购:

1)1000元以下:部门申报(填写申购单,下同)

分管校长审核、分管后勤校长审批(原则上征得校长同意)。总务科实施、保管员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2)1000元—2000元:部门申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总务主任根据物品特点提出采购方案(包括多方询价、谈判、议标等方式)请示分管后勤校长同意、总务处组织实施、保管员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3)2000元—20000元:部门申报、分管校长审核、报请校长同意、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务科报政府采购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4)20000元上: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须上报年初财务预算,列入政府采购计划,报请校长同意后经校办会讨论决定,校长审批。总务科填写政府采购单,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

2、非常规性物品采购:

如教材、作业簿本、图书、各种培训教材,学生生活用品等非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申报,分管业务校长审核,校长同意,报校办会研究决定。由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处室组织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1、总务科是学校采购物品的职能部门,采购工作由分管后勤校长负责,总务主任组织实施。

2、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申购单上报的预算。

3、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型号、品牌的质量、价格要先请教有关专家,后组织采购。对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达5000元的,应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4、对仓库备用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提出添置计划,报总务主任审核,经分管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后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5、采购预计总价在1000元以内物品,须询问多家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报分管校长同意后采购,超过1000元须报校长同意后采购。

6、教学设备及专业技术用品,由申购部门派人随同总务科人员一起采购;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在使用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方面由申购部门把关。

7、实行定时集中(或临时)采购制度,总务科根据批准的采购清单,原则上每月集中2至3次采购,采购时应由2人以上参加,采购大件物品或数量较多合计金额达千元以上的应有申购科室人员同行。

8、遇特殊情况,各部门需自行采购的物品,须事先向分管校长申请,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购买,报销前须补办申购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9、保管室应建立实物账册,财务科建立财产清册,每学期共同核对一次,并将核实的结果向分管校长、校长报告。

10、总务处定期(原则上每季度)通报物品采购情况(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接受教职工监督。

11、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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