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各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更好地对校学生会及各学部学生会各个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评定,更为了督促各部门日后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认真履行学生会的职务,为广大学生服务,现拟定校学生会及各学部学生会各个部门考核条例如下:
考核条例分为以下两部分,一是日常情况的考核,二是部门工作的考核,满分10分
一、值班时若出现无故缺勤值班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除1分。
二、值班时要尽职尽责,不允许采取敷衍、马虎的态度做事,打分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若发现扣3分。请假3次以上每请假一次扣除0.5分,扣完为止。
三、例会及临时会议,要按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勤一次扣除2分,请假3次以上每请假一次扣除0.5分,没迟到一次扣除0.5分不写会议记录每次扣除2分。
四、学生会干部应着朴素、大方服饰,不允许出现染发、烫发、佩戴大耳环等现象,若发现扣3分。
五、校学生会及各学部学生主席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督促、管理好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各部门主要干部要积极配合主席团工作,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反映,二者要形成良好的沟通氛围,遇事和平商量,采取冷静、沉着的态度解决问题,杜绝不必要的争吵与矛盾,若违法扣3分
六、学生会值班纪律督查工作
如果校学生会及各学部学生会各个部门人员被记录在册三次及三次以上将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其中的检查工作有校学生会及各学部学生会的卫生检查以及值班情况,屡教不改者免去一切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七、学期开始或结束,要按时提交各项相关资料,月末提交部门总结。在规定时间内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扣部长3分,副部长2分
八、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要及时完成,不得拖拉,更不允许出现踢皮球、推卸责任现象,若违反扣3分。
九、学生会全体人员共同相互监督每位干部,对有意见者可以书面材料递交给主席或学生科,经查实无误,给予举报人奖励3分,并追究相关违纪人员,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