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保证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舒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功能、适合职业学校特点的教职工超工作量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当年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津贴以完成岗位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开奖励性津贴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津贴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但差距不宜过大。
四、奖励性津贴结构
奖励性津贴分为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两部分。岗位津贴:按学校要求在现有岗位正常上班,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发给奖励性津贴中岗位津贴部分(即财政拨付的个人30%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津贴按以下情况计算:
(一)工作量认定
1、教师以授课课时(每周课表课时)计算。
2、跨课头课时:从第三个课头开始,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补0.5个课时,班会课不计入跨课头。
3、两个班或两个班以上合班上课(超过100人),每节按大于或等于1.5节计算。取消年级、职称、学额和学科系数。
4、行政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工作量
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必须实行上、下午上班签到制度。根据岗位承担的责任,专业水平的要求,工作量的多少,课时认定如下:
正校职:每周18个课时;
副校职:每周15个课时;
中层正职:每周10个课时;
中层副职:每周8个课;
公共课教研组长:每周4个课时;专职教辅工勤人员,每周12个课时;多兼一个以上岗位的行政周课时加1;实训室负责人课时为1课时。
岗位课时不区分专职、兼职。外聘人员工作量课时由授课课时和行管课时合并计算,行管课时按照在编执行。
5、基础部超课时费课时系数为1.1。
(二)超课时津贴计算
教职工每周课时10节课为基本工作量。每周10节以上的部分记为超课时,基础课时5元/节;每节超课时课津贴25元。超课时津贴按月计算,按月发放。
(三)考勤奖规定
1、未授课不享受课时津贴,提倡教师补足授课进度。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扣20元。无故旷课一节扣除一个课时津贴,同时罚扣课时津贴200元。
2、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未办理请假手续,在规定上班截止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的或按时到达岗位忘记考勤的,请即时打印到校监控纸质材料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校办公室存档,不视作缺勤。每月出勤率达90%方为合格,出勤率90%以下的,每缺一次扣50元。
3、考勤奖及课时津贴当月扣完为止。事、病假,教师当月缺课超过10节,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当月超过5天,扣除绩效。婚、丧、产假除外。
五、政策照顾
1、学校在编教职工满55周岁以上,每加一周岁以学期为单位分别给2、4、6、8周课时照顾计算(如:56周岁授8节课视为完成每周10节课为基本工作量;57周岁授6节课视为完成每周10节课为基本工作量;以此类推)。
2、担任校级干部离职未退休前,在职岗位待遇不变。
六、几点说明
1、教职员工应当承担10节工作量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量不足5节(包括5节),不享受基础性奖励工资并上报教育局备案;6到9节,每少1 课时每学期扣1000元。不足10节课时的教师必须参加正常考勤。考勤不正常者上报教育局备案。
2、因学校安排学生实习就业及学生高考导致教师课时减少,接受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的按100%计算课时,未接收的,减少部分按60%计算课时。任课教师所带此类班级课时不得超过总课时的50%,因实习导致课时不足(少于10节)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3、生大病必须个人向办公室申请,在二甲以上医院提供住院病历和费用清单,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确定方可作为大病认定,特殊病可100%领取(基本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
4、女教职员工产假必须个人向办公室申请请假,分管校长及分管科室备案。正常政策产假期间100%领取(基本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延期请假按照学校请假相关制度执行。
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